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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证即将下岗,不动产证正式登上历史舞台!

发布日期:2017-05-02 15:15:13 访问次数:904

 据了解,目前31个省(区、市)中,除西藏自治区以外,均已发放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,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,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、颁发新证。

  自5月1日起,施行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机构,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。简单来说,就是房产证即将下岗,不动产权证书正式登场!这也就意味着,以后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,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!




  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后,市民新购商品房办证,将由原来分别办理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改为1个部门办理1本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即可,保持收费不变,政策之前由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。





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?

  不动产统一登记,是指将原来分散在土地、房屋、海域、林地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,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。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、登记簿证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“四统一”,限度地节约行政成本,提高工作效率,实现简政高效。





十类不动产将统一登记


1、集体土地所有权

2、房屋等建筑物、构筑物所有权

3、森林、林木所有权

4、耕地、林地、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

5、建设用地使用权

6、宅基地使用权

7、海域使用权

8、地役权

9、抵押权

10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






新的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相比,有何区别?

  首先,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,还增加了镭射区、不动产单元号、使用期限等内容。

  其次,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,而“不动产证”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。

  不动产权证书最醒目的变化是有一串由28位数字组成的不动产单元号。这串号码如同这套房子的“身份证号”,全国,通过它可以锁定该套房产的宗地信息,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财产安全。





登记后,原有房地产权证还有效吗?

  按照国家“不变不换”的原则,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产权证书继续有效,权利不变动,证书不更换,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、转移登记等登记时,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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