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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盘营销有关各方价值观

发布日期:2017-07-31 08:08:24 访问次数:1228

  1.楼盘营销有关各方价值观和文化品位的影响

  首先是购房人的价值观需求。从买方而言,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阶层重新定位的动态时期,以财富和文化品位为标志的新的社会阶层—新财富阶层、中产阶层、小资阶层正在形成。这些阶层正在寻找不同的社会符号和标签,来界定自己的社会地位、价值观念和文化品位,楼盘名称即是这种符号和标签中的重中之重。他们需要用那些或霸气、或雅气、或个性、或另类的案名来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,彰显其与众不同的品位。其次是开发商对目标客户的盲目迎合。从卖方而言,不少开发商因缺乏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和楼盘文化,而往往不顾楼盘所在地的历史积累和文化氛围,盲目强调迎合业主的需要,满足业主的需求。他们勤于复制拷贝想象中的欧式、美式生活的文字符号,拿回粘贴到与之毫无瓜葛的楼盘上,而疏于在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上下功夫。其三,少数媒体不当炒作,为不良案名推波助澜。有的媒体从自己的商业广告利益出发,极尽炒作之能事,指鹿为马,混淆视听,影响了开发商和社会公众正常的价值观念、文化指向,让一些不良案名误导买房人,在楼市刮起了一股唯名、捧名、追名、逐名的不良风气。

  2.楼盘命名管理的法制建设滞后

  一方面,现行的楼盘命名管理法规尚不完全适应当前形势发展要求。我国当前地名、楼盘案名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国务院《地名管理条例》。该((&例》自19861月颁布实施至今已近20年,部分条款内容已难以满足新时期形势发展的需要,甚至出现了许多漏洞。如《条例》中关于同城不重名的规定,让不同城市之间楼盘重名行为钻了空子;《条例》中原定的地名主管部门为建设部门,明显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现状,急需为民政部门“正名’,;其他一些落后于形势的条款内容也有待清理。另一方面,相当一部分城市至今尚未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帷也名管理实施细则}),居住区、建筑物名称管理规定至今仍是空白,楼盘名称管理工作无章可循、不便操作。

  3.案名商标意识淡薄

  资料显示,我国每年商标注册量大幅增加,但其中房地产商标极少。在许多大城市每年通过认定的“驰名商标”中,没有一件是楼盘案名商标。这表明楼盘案名商标保护被长期忽视。许多开发商虽有良好的楼盘品牌,但却因为不了解相关知识,怕花钱、嫌麻烦,而迟迟不愿进行楼盘商标注册。结果,自己的楼盘名称被别人随意复制、克隆,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又束手无策,最后追悔莫及。有的开发商把模仿、借用甚至照搬他人的成功案名,视为家常便饭,当作是促进楼盘营销的灵丹妙药而乐此不疲,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是在侵权,于是各种似曾相识的案名满天飞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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